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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_百科

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2024-12-12 12:57:26
宿松县,隶属于安徽省安庆市,是安徽省直管县,位于皖、鄂、赣三省的结合部,地处长江下游之首的北岸,东与望江县湖面毗连,南滨长江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彭泽县隔江相望,西和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蕲春县接壤,北连太湖县,总面积2394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末,宿松县户籍人口86.3万人。

汉高祖后四年(前184年),设立松兹侯国,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改称宿松县并沿用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2011年,宿松被确立为安徽省直接管理县体制试点县。截至2022年5月,宿松县共辖2个街道、9个镇、12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太白路。

宿松县是中国四大地方剧种之一黄梅戏的发源地,民间戏曲文南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中国诗歌之乡。

2023年,宿松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2%。

历史沿革

宿松是安徽文明古老县份之一。宿松,含旧松兹之义。唐、宋、明、清初,隶属几经变更,建国后隶属安庆地区、安庆市。宿松是革命老区,宿松人民在历次革命斗争中作出重大贡献。
夏、商、周时,今县境属扬州。西周建分封制,设诸侯王国,县境先属舒国后属皖国(治设今潜山县城址)。春秋时,县境先属楚继属吴。元王元年(前473年)越灭吴,属越。战国中期,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楚败越,尽收吴故地”(道光八年刻版《宿松县志》),县境复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中国,废分封制立郡县制,全国设36郡(后增至40郡),县境属九江郡(治所在今安徽寿县)。
西汉,并行郡县制与分封制,设郡、县时封若干郡、县为王国、侯国。西汉初改九江郡为淮南王国(都城在今安徽六安,英布为淮南王),县境属淮南国。
汉高祖四年(前184年),设松兹侯国,隶属庐江郡,始有行政建制。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建县,平帝元始五年(5年),称松滋县(王莽时一度改松滋为诵善)。
高后四年(前184)封松兹侯国,属庐江郡(楚汉之际分秦时九江郡置,治所在今安徽庐江县南,隋开皇九年废)。文帝十六年(前164),析淮南王国(英布谋反之故)为淮南、衡山、庐江3国,改松兹侯国为松兹县,属衡山国。不久废衡山国,改属庐江郡。初始元年(8年)王莽称帝,国号新,改松兹县名为诵善。“张何丹以忤莽谪松兹令”(《汉书》),迁县治于今县城址。
东汉,松兹县未见于文献。《大清一统志》称“后汉省”。
三国时期,吴、魏割据今安徽省境南北,征伐不息。县境于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属魏,十九年属吴,吴改松兹为松滋,属扬州庐江郡。
西晋,承汉制,设州、郡、县。松滋隶属不详。东晋成帝咸和二年(327年),设松滋郡,东晋战乱绵延,百余年间设置屡变。成帝初年,苏竣、祖约叛晋,为乱江淮,“松滋沦没,民徙寻阳,立郡治之,亦曰松滋”(道光八年刻版《宿松县志》),为松滋侨郡。安帝义熙八年(412)改松滋侨郡为松滋侨县,属寻阳郡,“初治过江流民,后遂兼治旧松滋地”(道光八年刻版《宿松县志》)。
南朝初期,建置依晋。宋迄南齐,仍未见史志记载松滋县。
梁陈时期,县境为江州高塘郡地,陈改高塘为高唐。梁武帝天监初称高塘郡,北魏至北周,仍为高塘郡。到东魏、北齐、北周时,高塘郡依次改隶谯州、南谯州、江州和晋州(晋州治所在今潜山县城址)。
隋文帝统一全国后,改州、郡、县三级建置为州、县两级。开皇元年(583),废高塘郡设高唐县,今县境称高唐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高唐县为宿松县,始称宿松县,一直沿用至今。属熙州(州治在今潜山县城)。隋炀帝时恢复郡县制。大业三年(607),改熙州为同安郡(郡治仍在潜山),仍领宿松等5县。
唐,初设郡、县,再改州、县,复设郡、县;且于贞观元年(626)设道监察郡、州,后改道为节度。武德四年(621),在宿松县设严州(境内有严恭山,州以山名),省宿松县。七年领望江县。八年废严州,恢复宿松县,属同安郡。武德九年改同安郡为东安州,后又改为舒州(州治在今潜山县城址)。贞观元年,并州、郡、县,全国设十道分辖州、郡,宿松县属淮南道舒州。天宝元年(742)复改舒州为同安郡。至德二年(757)改同安郡为盛唐郡,乾元元年(758)又名舒州,仍属淮南道,均领宿松县。
五代十国,宿松县仍隶舒州,相继属吴、南唐、后周。
宋分北宋、南宋。北宋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初袭前制,宿松属淮南道舒州。不久,为加强中央集权,改革政区设置,变唐时的道、州、县为路、府(州、军)、县。至道三年(997),全国分设15路,宿松县仍属舒州,隶淮南路。熙宁五年(1072),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舒州宿松县属淮南西路。
南宋时宋金对峙。宿松县属南宋。政和五年(1115),改舒州为德庆军,绍兴十七年(1147),易名为安庆军,庆元元年(1195)安庆改军为府,均领宿松县隶淮南西路。
元,设行省、路、府(州)、县,宿松县属河南行中书省安庆路。至元十三年(1276),改安庆府为安庆路,并设安抚司。次年改安抚司为总管府,属蕲黄宣慰司(治所在今湖北蕲春县之南)。二十三年,撤蕲黄宣慰司,安庆路总管府领宿松等6县直隶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明,初袭元制。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安庆路为宁江府;洪武六年(1373),又改为安庆府,领宿松县。建都应天府(今南京)后,改革行政体制,废除行省,在全国设13个布政使司,辖府、直隶州、县或散州,并划京城周围地区为直辖州,称南直隶。安徽是朱元璋的家乡,列属南直隶,宿松县属南直隶安庆府。崇祯十年(1637),析南直隶之安庆、庐州、池州、太平4府设安庐巡抚,治所在安庆城。宿松属安庐巡抚安庆府。
清,初袭明制,后建省、府(州)、县三级政区。另按需要设道为省的派出机构,监管府(州)、县。顺治二年(1645),改南直隶为江南省,辖今安徽、江苏区域。宿松县属江南省安庆府。清顺治二年(1645年)正式属江南布政司安庆府。
顺治十八年,江南省分设为左、右布政使司,宿松县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安庆府。康熙元年(1662),在安庆府设安徽巡抚;六年改江南左布政使司为安徽布政使司,安徽建省。宿松县属安徽省安庆府。清时宿松县隶属之道多变。晚清,安庆府所领各县先属安庐滁和道,后属皖南道。
民国时期,建置多次改革。继废府存县、改州为县、设道辖县之后,又撤道设区,最后改设行署辖县。民国元年(1912年),直属安徽省。民国2年(1913年),废安庆府。民国3年(1914年)6月,省设3道,宿松等16县属安庆道。民国17年(1928年),撤安庆道,宿松县由省直辖。
民国21年(1932年),全省设10区分辖60县,实行首县制。宿松等5县属第一区(怀宁为首县)。同年10月,废首县制,全国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制,设行政督察区(亦称专区,全省设10区)。宿松县属安徽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1938年),适应抗日战争形势,安徽省以长江为界,设皖南、皖北两个行署,分辖属地各县。宿松县属皖北行署第一专区。民国29年(1940年),撤销皖北行署,宿松县属安徽省第一专区(专员公署驻太湖县城)。民国38年(1949)3月28日,宿松县全境解放,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宿松县人民政府,隶属同年4月成立的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简称皖北行署)。民国21年(1932年)10月至建国前属第一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宿松县属皖北行署。

1952年8月25日,皖南、皖北行署合并正式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8月25日后,安徽省设7个专区辖70个县,宿松县属安庆专区。
1968年8月,专区改地区,宿松县属安庆地区。
1988年8月17日,撤销安庆地区与安庆市,组建新的安庆市,实行市辖县体制。

2002年,宿松县与太湖县、怀宁县、潜山县、枞阳县、望江县、岳西县、桐城市属安徽省安庆市。 

2011年,宿松被确立为安徽省直接管理县体制试点县。

行政区划

2022年5月,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安庆市调整宿松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宿松县部分行政区划,撤销五里乡,调整宿松县孚玉镇、破凉镇部分管辖范围,设立龙山街道,设立松兹街道等。其中宿松县破凉镇更名华亭镇。

截至2022年5月,宿松县下辖2个街道、9个镇、12个乡:龙山街道松兹街道孚玉镇复兴镇汇口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华亭镇二郎镇凉亭镇洲头乡九姑乡千岭乡程岭乡高岭乡佐坝乡隘口乡河塌乡陈汉乡柳坪乡趾凤乡北浴乡 宿松县人民政府驻宿松县太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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